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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租公告
一、招租單位: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二、招租物業(yè):人民南路15號大院2棟首層商鋪1-22號(詳見附件1招租物業(yè)平面圖)。
三、租賃期限: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。
四、招租對象:(經(jīng)營性國有資產的競租人)可以是境內外企業(yè)法人、其他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,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章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競租人應符合以下條件:
1、誠實守信、依法經(jīng)營,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,無不良信用記錄。
2、能夠嚴格遵守出租人所擬的租賃合同(詳見附件2租賃合同)。
五、招租方式:暗標,競租人投標時,填寫好統(tǒng)一發(fā)放的投標報價表和信封封裝好投入標箱。如有商鋪流標,待公示第一次中標人后繼續(xù)進行流標商鋪的第二次投標,第二次投標人必須是已報名并繳納保證金的競租人,憑保證金或已中標的承租權來擔保投標,如有違約,取消第一次的承租權,其繳納的競租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。此次招租工作由我公司投資經(jīng)營部負責,并由我公司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進行全程監(jiān)督,保證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六、競租控制價:租金在原基礎上上調10%—20%,即投標的下限上調10%,上限上調20%,報價低于10%或高于20%視為不中標(報價必須為整元),價高者得,在同等條件下,原租戶優(yōu)先(詳見附件3租金控制表)。
七、競租人報名要求:報名前,競租人應自行到現(xiàn)場詳細察看競租資產,充分了解該資產的現(xiàn)狀。報名時,身份為法人的競租人須持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原件及復印件,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,非法定代表人辦理的,還需提供經(jīng)法定代表入簽字并加蓋法人印章的授權委托書;身份為自然人的競租人須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,委托他人辦理的,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八、競租報名時間:2017年12月21-22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(其它時間不接受報名)。
十、競租保證金:每間商鋪繳納1萬元,報名后將保證金劃到出租方提供的賬戶(不收現(xiàn)金),憑銀行回執(zhí)(以實際到賬為準)于2017年12月26日前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)到供水大樓402室開具保證金單和投標報價表,否則當作放棄投標,每份保證金只可投標一間商鋪(第二次投標按第五條執(zhí)行)。
十一、競租時間:2017年12月28日上午9:00-10:00投標,11:00公示中標人,11:30第二次投標(如有商鋪流標)。
十二、競租地點:文明中路2號大院供水大樓8樓1號會議室。
十三、交租方式:簽訂租約起10天內一次性支付兩年租金。
十四、物業(yè)用途限制:要符合城市管理和有關法規(guī)要求,原則上不得作飲食業(yè)(原租戶繼續(xù)租賃可繼續(xù)經(jīng)營同樣的項目),電子游戲機業(yè)和其它污染性行業(yè)使用。
十五、轉租限制:原則上不得將商亭轉租第三者使用,如因經(jīng)營問題需要轉租,必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并繳納相應的手續(xù)費(詳見租賃合同第六條第5點)。
十六、合同簽訂:招租競價成功后,競得人應在2018年1月3-4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)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(簽訂地點:文明中路2號大院供水大樓402室),若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未簽訂租賃合同和繳納租金,視作自動放棄承租權,其繳納的競租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,其所競得的物業(yè)重新競租。
十七、競租保證金:在競租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未競得人。競得人的競租保證金轉作繳納租金。
十八、本公告期限為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20日共15天,本公告內容的解釋權屬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有。
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2017年12月6日
聯(lián)系人:凌富國 電話:2852211 13828690158